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线单程票清点机、纸币分钞机采购项目邀请谈判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线单程票清点机、

纸币分钞机采购项目邀请谈判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作为邀请人对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线单程票清点机、纸币分钞机采购项目进行邀请谈判,欢迎合格的申请人参加谈判。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包含单程票清点机、纸币分钞机。

1.2  交货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辆段或郑州市其他指定地点。

1.3  交货时间:接到邀请人通知后13天内供货完毕。

2          申请人报名条件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

3          报名及报价

3.1     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的盖章扫描件,作为报价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      报价单(盖公章);

(6)      产品技术文件。

3.2     报价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  1 141700分,通过邮箱回复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进行报名,逾期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          质保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对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 24个月。

5          报价要求

5.1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参选人对“附件1: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2     申请人需以“附件2:报价单”的格式,按照“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应与采购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5.3     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参选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

5.4     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          付款方式

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买方收到卖方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在60日内予以支付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后支付。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评审组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  本项目没有联合参选;

(4)  报价单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

(5)  供货期、质保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6)  谈判申请文件没有附参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谈判申请人授权代表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经评审小组认定谈判申请人的报价没有低于成本价的。

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推荐3名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邀请谈判公告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址:郑州市郑东车辆段综合楼B4楼物资部(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

联系人:马女士

  话:0371-55169073

  箱:zzgdwzb@126.com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4113

附件1:采购清单
         附件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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